安阳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的要求和《河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精神,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拟从 2024 年起,我市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由目前的 70 分提高到 100 分(即从 2021 年秋季入学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我市中招体育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构成:
一、过程性评价
(一)分值权重
过程性评价在中招体育考试总分中占 30 分,分七、八年级两个学年进行,每学年各 15 分。
(二)评价办法
七、八年级的过程性评价由平时成绩和测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1. 平时成绩(3分)
平时成绩由学生本学年内体育课出勤情况、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和加分项目等方面构成。
(1)学生体育课出勤情况(2分)
按照体育课出勤率评定,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师要如实记录并根据标准评判成绩。出勤率大于等于90%得2分,出勤率大于等于80%(小于90%)得1.5分,出勤率大于等于60%(小于80%)得1分,出勤率小于60%得0.5分。
(2)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1分)
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参加测试得1分,不参加得0分。
(3)加分项目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进行加分,获奖一次加0.5分,计入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总分最高3分。
2. 测试成绩(12分)
(1)测试项目(每项3分)
七年级:50米跑、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和篮球运球;
八年级:立定跳远、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足球运球。
(2)计分办法
单项得分 = 测试分数×3 ÷ 60
测试分数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有关评分标准执行,其中没有体现的项目,可延用2007 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评分标准执行。
单项得分最高3分。
(三)成绩上报
过程性评价工作应在每学年结束前进行,以分值的形式呈现。成绩须在校内公示,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成绩由学校上报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计入中招体育考试总成绩。
(四)相关事宜
1. 学生的过程性评价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
2. 休学: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前已经进行过程性评价的,该成绩作为本学年有效成绩,复学以后不再进行重复评价。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前没有进行过程性评价的,复学以后随所处年级进行评价。
3. 转学:省内转学学生的过程性评价成绩随学生带入转入学校,转学后过程性评价成绩按照转入学校要求进行;省外转入的学生,如果转入学校过程性评价已完成,按转入学校考生平均分计入成绩,转学后过程性评价成绩按照转入学校要求进行。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中招体育考试总分中占 70 分,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由必考、抽考和选考等组成。
1. 必考项目(20分):男生1000 米、女生 800 米跑 。
2. 抽考项目(30分):抽考项目分为三类,一类为立定跳远和实心球,一类为50米跑和坐位体前屈,一类为跳绳和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教育行政部门在考前3个月左右随机抽取一类进行测试。每个项目分值分别为15分。
3. 选考项目(20分):考生根据个人特长从篮球、足球、排球、游泳中选取一项。
评价标准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三、组织实施
1.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过程性评价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过程性评价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实行考区负责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任考区主任。
各初中学校负责对平时成绩的考核,要严格把关,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同时要做好测试成绩考评的组织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原则上采用校际间推磨互换考评员的办法,也可以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办法。实行考点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2. 终结性评价按招生范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四、残免与病(伤)免
1. 残免考生成绩按当地当年中招体育考试平均成绩计入总分。
2. 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本学年过程性评价或终结者评价且能提供医疗部门诊断证明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其评价成绩分别按本学年过程性评价或终结者评价满分的60%计分。相关教育部门要做好手续验证工作,并予以公示,杜绝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
五、严格考试评价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考试评价管理工作,加强对考评员队伍的培训,规范操作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人为因素干扰,确保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
来源:林州教体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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